第三百二十八章 剪纸为城 (第1/2页)
出了大景朝,道路愈发荒凉。
再次遇到村落时,已经是七天之后。
这个村落,瞧着和贾嘉乡别无二致,只是说话口音更加胡化。
恶劣的生存环境,令村民黢黑而邋遢,一个个衣不遮体,根本分辨不出是胡人,还是中原人?
村落外一座风化的石丘上,堆满了腐朽尸骸。
莫川睹之,神情复杂。
《旧唐书》有言:“……及死不敛,但以尸送近郊以饲鸟兽。侧有饿狗千数,食死人肉。”
此言说的正是祆教天葬习俗,又名鸟葬。
原来,祆教认为尸体肉身不洁,因此人死之后,应该尽快使骨肉分离,故而抛尸山丘、塔顶,听任鹰鹜啄尽尸肉。
夫蒙也小心翼翼提醒莫川,中原所不能容忍的血亲婚娶,在草原比比皆是。
子娶后母、寡嫂者,更是司空见惯。
故而夫蒙希望莫川尊重当地习俗,莫要大开杀戒。
莫川颔首,默然允之。
商队继续前进,戈壁逐渐消失,土地逐渐肥沃,村落却愈发少见。
青黄大地也逐渐披上一层翠绿。
待商队越过一道潺潺溪流,再往前看去,一望无际的原野绵延至视野尽头,仿佛传说中的大海。
草原到了。
商队气氛也明显欢快不少。
便是驮马也精神起来,嚼着鲜草,喝着溪水,显得十分快活。
草原辽阔,商队行于期间,却愈发警惕。
提防的不仅是来去如风的狼群;
更有上马为匪,下马为民的牧民。
据夫蒙说,草原大可汗一直在严厉镇压马匪,更是严禁各大部落劫掠商队。
此举虽然颇有成效,但依旧无法绝对禁止此类事情的发生。
实在是草原各大部落相互之间劫掠成性,一些部落崩溃之后,为了生存,也只能行那劫掠之事。
最重要的是,草原太大了。
收益和风险完全不成正比。
若非中大型部落人多眼杂,很难保密,只怕也会参与劫掠商队的狂欢之中。
至于未来?
去他娘的未来,草原生存如狼行千里,一场大雪,一场干旱,就有可能将一切毁于一旦。
因此谁在乎未来?
也顾及不了未来。
言归正传。
不知是莫川气运惊人,还是夫蒙商队运气一直十分不错。
一路上,莫说马匪,连孤狼都不曾瞧见。
踏上草原的第五天,夫蒙打马而来,目光下意识瞥了一眼莫川座下龙驹,问道:
“仙长,这是要去哪里?”
“要到目的地了?”
“是啊,再往前走上几日,左什旗集市便到了,一般我们都在那里兜售货物。”夫蒙道。
“不去罽宾国?”
“不去,路太远,一来一回运气好也得一年,运气不好,怕是得两三年,还不如专门做草原和中土生意,咱打算再攒上几年银钱,再回罽宾国。”
“贫道倒是还想去罽宾国瞧瞧?看来是无缘了。”
“仙长若是信得过鄙人,鄙人可以为仙长牵线搭桥,帮仙长寻找商队。”
“罢了,有缘再说吧!”莫川摆手。
这次离开万里荆荒看似静极思动,实际上还是寻找千年瓶颈突破契机。
因此一切随缘,走一步看一步。
说起来,他也不得不承认,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,这一路走下来,对他的心理三观冲击极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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